Page 11 -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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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、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,构建预算审查、经济工作监督的长效
机制。推动出台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
监督的意见,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。
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。坚持依照法定职责、限于法定范围、
遵守法定程序,逐条对照法律条文开展执法检查。检查企业破产法、
中医药法、畜牧法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、公证法、消防法 6 部
法律的实施情况,共有 23 个检查小组分赴各省(区、市)实地检查,
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分别带队,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133 人
次、全国人大代表 66 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工作。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
了 6 个执法检查报告。在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时,
首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,共有 13 个省(区、市) 的 240
名代表参加。结合联组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,做好法律实
施情况评估,统筹做好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普及,在“学习强国”平
台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答题活动,共约 3200 万人参加,推
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落实。在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时,充分运用
法律评估和大数据分析,与关联法律分析相结合,为更好实施法律、
修改法律提供依据。
加强监察、司法工作监督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开展推进监察监
督全覆盖情况专题调研,增强监察监督的有效性。听取审议最高人民
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、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
讼程序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,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控告
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。听取审议关于“七五”普法决议贯彻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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